上高县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督查行动

02.01.2014  20:08

  上高县教育局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坚决纠正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群众利益的行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认真抓好“三个落实”,大力开展中小学办学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督查行动。

  落实督查重点,做到“”。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意见表、实地调查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和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在违规推销教辅材料及乱收费等六项整治重点的基础上,增加“食堂以盈利为目的克扣学生伙食等问题”,确定七项督查重点,并将督查范围拓展至民办幼儿园。 

  落实监管责任,做到“”。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一把手总责制,带头抓研究部署、调度推进、督责问效;教育行政部门相应股室责任制、重点股室牵头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攻坚克难;局机关干部“包片蹲点挂校”制,指导学习、督查监管、及时整改。

  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局机关干部深入蹲点学校组织开展调查问卷和自查自纠,并将结果进行梳理统计交局监察室;召开家长会、社区座谈会、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复处理;对专项整治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