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近亲属经商须如实报告 赣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

26.03.2014  13:24

  本报讯记者周浔报道:记者25日从省纪检监察部门获悉,我省将在设区市及以下机关单位开展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我省要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须如实报告。

  重点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等

  据悉,这次专项治理重点内容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影响,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质认定等,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专项治理的重点对象是: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拨付等职能的部门及其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

  干部近亲属经商办企业应如实报告

  根据治理工作的要求,我省将组织填报《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重点是要把国家工作人员近亲属、近姻亲在经商办企业、投资交易、人事任免方面与本人所主管或分管、主办的工作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形填报清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近姻亲,如有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工程建设的,无论是否存在利益冲突,都应如实报告。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

  掩盖问题漏报瞒报将被追责通报

  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将围绕这次专项治理的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敏感行业的明察暗访,对暗访和抽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将认真梳理,线索清楚的,则及时调查核实。对违规违纪问题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并通报曝光。省纪委、省监察厅将适时对各设区市、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对在填报工作中掩盖问题、漏报瞒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视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通报全省。

  严重违规或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外,我省要求各地对所属国家工作人员填报的《登记表》审核把关,对未如实填报的,应责令其纠正,并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次专项治理负总责,认真审核本单位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的填报情况,并做好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我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有问题不报、压案不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对严重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并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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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