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不开那边要 去哪儿弄“单身证明”?

18.09.2015  15:47

  “听说民政局不开‘单身证明’了,江西什么时候实施这项新政策?”9月17日,南昌市东湖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透露,类似上述的咨询近日突然多了起来。由于未收到任何通知,目前仍可向辖区内的居民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这一切源于近日民政部新闻办官微的通知。“@民政微语”称,为落实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民政部近期与教育部、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沟通并达成一致:除对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群众将无需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新政策尚未在我省落地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被百姓称为“单身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单身证明”涉及购房证明、银行贷款、房产证办理、公租房申报甚至出国留学等诸多方面。

  17日,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透露,北京市民政局已从9月15日起率先执行这一新政策,但目前我省暂未接到上级部门正式文件通知,有关“单身证明”的业务仍将照常办理。

  有人开“单身证明”备用

  得知民政部门将不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消息后,有不少市民忙到民政部门申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以备用,也可见这一纸证明的重要性。

  17日下午,在南昌市东湖区结婚登记处,来了不少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市民。“由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一定时效期,超期得重新办理。而民政部门今后不再开具该证明并不意味着不需要,所以赶紧来办理,留着备用。”28岁的李女士说。

  据悉,2014年,南昌市西湖区婚姻登记处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达到3.6万份。“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份数分别是办理结婚、离婚登记的6.3和16.1倍。”该处主任雷鹏说,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占了婚姻登记处相当大的工作量,新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登记处人员紧张、压力大的困境。

  “由于全国各地的婚姻登记信息并未联网,‘单身证明’事实上作用不大。比如,南昌户籍的A女士在上海登记结婚,但她仍然可以回户籍地开具‘单身证明。’”有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无奈,有些人即使开具了“单身证明”,但有时却没有什么意义,这不能证明其真正的婚姻状态。

  用证部门还要证明怎么办

  “最近我要卖掉一套在南昌的房产,需要开具‘单身证明’。根据规定,此证明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开具。不过,我的户口于几年前迁至北京市,北京民政部门日前已停止对外开具‘单身证明’了,那我该怎么办?”对于李先生的咨询,东湖区婚姻登记处相关负责人只能表示无奈,因未收到具体方案细则,无法跨辖区开具此证明。目前,李先生只能暂时面临“这边不开,那边还要”的窘境。

  新政策落地,有一定时间的过渡期不可避免。事实上,民政部官微“@民政微语”进一步透露,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取消后,各地民政部门将通过部门间直接信息核对等方式,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核查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相关部门提供便利,避免办事群众在用证和出证部门间往返奔波。

  “不开具证明,别人就不要求这类证明了吗?”南昌市社科院社会所副所长戴庆峰认为,今年8月,公安部公布不再开具18项证明。如今,民政部不再开具“单身证明”,这证明政府正尝试解决某些“奇葩证明”给办事群众带来的困扰,但“奇葩证明”的根源并不在于发证部门“不开具”,更多时候在于用证部门“不收具”。

  “尽管民政部门即将公布解决办法,但恐怕一段时间内还可能为市民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戴庆峰建议,根除“这边不开,那边还要”的问题,还在于各部门间形成合力,建成政府信息共享方式,让叫停“奇葩证明”的政策真正惠及民众。

  江西日报记者 刘 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