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

24.05.2016  15:25

  近日,省安监局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 

  我省规定,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实行分级审查制度。对现有生产企业新增生产线或改变生产许可范围的改、扩建项目,依据“五统一”要求兼并整合或组建集团的企业,按功能分区重新调整布局的改、扩建项目及其他情况的改、扩建项目由省安监局组织实施;对未改变产品生产范围、未增(扩)建生产线的企业,仅因为完善“三库”、机械化改造等原因而进行工库房配套建设及增设安全设施的改建项目,委托设区市安监局组织实施;对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的新、改、扩建项目,由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区)安监局组织实施。

  同时,我省对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程序也进行了明确。整个程序分为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包括:设计编制、许可申请、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三个阶段,对参与整个程序流程中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各级安监部门的分工和相应职责进行了明确与细化。此举将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的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