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提升政协委员履职实效

03.05.2016  14:55

  ●严有华

  针对委员履职能力参差不齐、部分委员履职热情不高、个别单位对委员履职支持重视不够、有些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笔者认为,要提升政协委员履职实效,必须在委员履职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激发委员履职热情,发挥委员主体作用。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委员工作能力。作为政协委员,不仅要学习政协的基本知识,更要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党委认识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举办委员学习培训班、组织委员参加培训以及定期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等,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对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作出的新部署、新论断、新要求。通过学习,不仅可以为委员“充电”,而且还为委员“打气”,使委员底气十足、信心百倍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搭建活动平台,拓展委员履职空间。调查研究是委员履行职能的基本前提,是政协建言献策的活水源头,是做好政协工作的重要手段。组织委员视察调研,做到专委会精心组织,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委员深入一线,掌握实情,并参与报告的起草与完善。组织委员积极参与对口协商、民主评议、行风监督等活动,锻炼委员能力,提升委员素养,发挥委员作用。推行委员自主选题调研活动,积极反映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并以调研报告形式报送对应专委会,反馈给相关部门。

  创新管理制度,提升委员履职实效。一是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发展协商民主中重要作用的意见》关于“省、市、县政协要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承担委员日常联络工作,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管理”。二是完善沟通互动机制。经常开展走访慰问委员活动,了解委员的工作及相关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健全委员约束机制。加强对委员履职的管理考核力度。每届任期内,委员累计无故缺席全体委员会议2次,在无特殊情况下累计请假缺席会议或活动超过届内总次数半数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按照政协章程规定和有关组织程序,劝其辞去委员职务。四是健全表彰激励机制。根据委员的履职情况,开展“优秀委员”“优秀提案”“优秀调研文章”“优秀社情民意信息”等评先活动,并在全会上进行表彰。同时,以县政协党组的名义每年向县委推荐履职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认可的优秀委员。

  推动成果转化,激发委员履职热情。认真整理协商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送党委、政府研究,提高协商成效。特别要注重协商成果的跟踪问效,切实加强与党政及其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建立党委、政府、政协联合督办机制,会同县委办、县政府办,研究制定政协协商成果办理反馈办法,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将社情民意落实情况向委员书面反馈,视察调研报告、对口协商通报中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以及重点提案办理情况在当年年底前反馈。建立提案办理、社情民意信息反馈情况备案通报制度。对一些重要的协商成果,组织委员进行专题民主监督,就落实转化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再协商,促进协商成果的深层次转化。 (作者单位:石城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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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