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监察局进一步深化全省环境监察系统“红包”专项治理工作

01.06.2016  21:04

      近日,省环监局结合环境执法工作实际,要求全省环境监察系统积极行动,认真开展深化“红包”专项治理工作。
      要求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务必高度重视“红包”治理工作,充分认清收送“红包”问题的危害性,充分认清省委整治“红包”问题的决心。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教育提醒,反复明确纪律,使每位环境监察干部真正把纪律入脑、入心。二要强化重点监督,通过公众监督、重点督察、重点约谈的方式抓好抓牢重要时段“红包”治理,盯紧盯实重点人员和关键岗位,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三要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排污费征收、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对环境监察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要严格考核问责,对因“红包”治理工作措施不实、监管不力、教育不到位而发生“红包”问题的个人一律先撤职或调离工作岗位,单位将取消年度环境监察系统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