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安县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工作

25.11.2014  13:06

今年来,德安县林业局在采伐指标的分配管理、伐区采伐作业设计、林木采伐审批手续、采伐作业监管方式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改进和简化集体林采伐管理工作。

一是完善采伐指标的分配管理。根据各乡镇森林资源总量、历年采伐情况、可采资源比例等情况,科学合理分配采伐指标,并实行“两榜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推行简便易行的伐区设计。对集体林采伐设计实行差别化管理,蓄积量5立方米以下的,由林农自行设计,当地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复核把关。蓄积量5-20立方米的,由当地林业工作站技术人员进行采伐设计。蓄积量20立方米以上的,由局监测办进行采伐设计;三是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林权所有者可直接向辖区林业工作站提出采伐申请,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差别化的采伐设计后,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四是改进采伐作业监管方式。以经营者自主管理、自我约束为主,林权所有者和经营者为伐区采伐作业和迹地更新的责任主体,各林业工作站工作重点转移到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优质服务和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引导林农依法依规利用森林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