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召开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工作视频会议

25.05.2016  12:55

  5月24日,省卫生计生委、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和江西保监局等5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依法维护医疗秩序工作视频会议,总结和交流“平安医院”创建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徐南凯,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传美,省司法厅巡视员简明龙,省公安厅副巡视员王少刚,江西保监局副局长叶慧霖等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程关华主持会议。景德镇市综治办、南昌市公安局、上饶市司法局、宜春市卫生计生委、新余市医调委、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6家单位作交流发言。

  会议总结了近年来我省维护医疗秩序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省各部门积极探索、勇于作为,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医疗纠纷省级地方性法规,建立了“党政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专业调解、法制保障、保险分担”的医疗纠纷工作机制。2015年,全省医疗纠纷在2014年下降32.3%的基础上再下降8.1%,医闹事件在2014年下降75.3%的基础上再下降66.3%,省直部门接待医疗纠纷上访次数在2014年下降75.6%的基础上再下降6.2%,医疗秩序持续向好,医患关系得以进一步改善。

  会议要求全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坚持一手抓依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一手抓医疗纠纷源头预防,完善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安全防范和风险分担机制,依法维护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大力推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建立健全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风险分担的“三调解一保险”机制。要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暴力伤害、侮辱医务人员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的借口,要为医疗机构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环境。要把“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作为综治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平安医院”工作的支持、协调和指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提升医疗纠纷法治水平和医疗机构安全水平。

  全省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工作小组成员单位以及各市、县(区)卫生计生、综治、公安、司法、保险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二级及以上医院院长和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负责人,各市、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人分别在省、市、县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