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事宜的通知

18.11.2015  15:58


  赣商务办贸发字〔2015〕162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即2016年春季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119届广交会将于2016年4月15日-5月4日分三期举办,展区布局总体维持第118届不变(展品目录详见附件1)。


  二、展览地点


  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380号)


  三、展位申请时间


  2015年11月1日-11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


  (品牌展位确认时间:2015年11月1日-20日)


  四、展位申请程序


  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分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


  (一)品牌展位


  属第118届广交会品牌企业,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19届品牌展位申请,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二)一般性展位


  1.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参展资格标准详见附件2),登录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按展品目录填报对应展区(详见附件1),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所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汇总申请企业名单,连同企业申报材料、本单位推荐意见,于2016年1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2.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详见《第119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新能源和宠物用品展区展位申请事宜通告》。


  3.根据《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江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我厅将对所有申请企业进行量化评分,其中对获得以下荣誉的企业将给予相应加分,企业如有相应材料,请一并报送:


  (1)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产品应与企业申请展区相关);


  (2)省级以上出口名牌、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上述荣誉颁发机构限定为政府机构,国家级为: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工商总局、科技部;省级为:省级人民政府、商务厅、工商局、科技厅。有关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一律按自颁发日起三年内有效。


  五、注意事项


  (一)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结果将根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江西交易团通知为准。


  (二)广交会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Facebook和现场展商展品查询系统等渠道,将企业填报的企业或产品信息用于广交会宣传、推介、贸易配对、采购商查询等方面。其中,品牌企业填报的展品信息将推送至广交会官方网站“品牌橱窗”栏目予以推介,请企业务必详细、如实填报,尤其是当届展品信息请及时更新,以便采购商更快更好的取得联系。


  (三)继续对部分有条件的展区实行专业分区,请根据主要展品类别(60%以上)选择申请展区项下的对应展区,此项将作为展位位置安排的重要参考,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四)涉及刀具展品的企业务请按以下要求办理:在申请展位时须在“主要展品”项下如实填报刀具展品;届时如获展位安排,须按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刀具展品,并登记备案企业名称、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展位号,以及展示刀具的数量、型号、尺寸等资料。参展期间,刀具展品须按要求入柜上锁或固定锁住。


  (五)第一期大型机械及设备、车辆、工程农机(室外)、第二期户外水疗设施展位由广交会展览工程有限公司实行统一布展,其中大型机械及设备展区不接受企业自行特装布展申请。


  六、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向辖区内外贸企业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企业申请参展。要指导企业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对企业参展资质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对于重点推荐企业务必严格把关,切实将有实际参展需求的优质企业和出口潜力企业推荐上来。


  联系单位:江西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发展处


  联系人:邓志刚、赵群


  电 话:0791-86246210、86246270


  地 址:南昌市省政府大院省府北一路5号515室


  邮 编:330046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common/2012-09/8466.shtml


     2.广交会参展企业资格标准: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exhibitor/2012-09/24457.shtml


  江西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