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进行时:广东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

31.03.2016  18:06

    3月26日开始,广东省工商系统对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通过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据介绍,广东省工商局印发了《关于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建立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依托,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为做到监管工作的权责统一,强化属地管理,提高监管工作的主动性、操作性、针对性,广东省工商局积极探索委托地方抽取的合理机制,抽查工作遵循“谁登记、谁负责”,由各级工商部门负责对其登记管辖的市场主体进行抽查。《通知》对省工商局监管职责进行了梳理,将营业执照使用情况、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情况、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情况、企业公示即时信息情况等12项内容纳入抽查范围。广东省工商局还根据投诉、举报等情况,把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列入抽查事项,增强整治效果。广东省工商局同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规范全省工商系统的抽查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各地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广东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双随机”抽查机制意味着每个市场主体都要适应信用约束的新形势,市场主体必须增强守法自觉性;执法人员也不能挑选检查对象,用制度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实现阳光执法。对于抽查结果,工商部门将按照规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