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五措并举规范农民建房管理

31.10.2014  19:43

为有效解决农民违法占地、违章建房的难题,进贤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改革了农民建房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规范审批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局面取得明显好转,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今年以来,全县共叫停农民建房420余幢,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近70幢,办理批准手续2600余户,批准用地面积450余亩,全县农民建房管理秩序得有有效规范。

高位推动,落实责任

为迅速扭转农民建房管理无序的乱象,进贤县委、县政府把农民建房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县农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并将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列入了县委、县政府七大指挥部推进机制,定期开展督查、调度和点评,实行项目化推进;县委、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乡村干部大会,县委主要领导与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签订农民建房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落实了农民建房管理责任;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强化管理制度基础,提供了政策依据;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宣传月”活动。组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农民建房的法律法规、报批条件、审批程序,让群众认清违法建房的危害,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依法依规建房已逐步成为农民朋友的自觉行动。

理顺体制,充实力量

该县深化了农民建房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力量组建了农民建房专职管理机构,成立了县农房办,明确农房办作为统筹协调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同时解决了农房办巡查用车、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等问题,明确了13名农房办专职工作人员,一次性安排5名退役士官到县农房办工作,并给予了充分的管理权;农房办设立了土管科、乡建科,组建了巡查大队,下设两个中队,与乡镇执法中队形成了网状的全覆盖监管格局,实现了全面农民建房管理机构由兼管到专管的转变,管理人员由兼职向专职的转变,多头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转变。

下放审批,优化服务

该县国土部门实行宅基地审批备案制,将农民建房用地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各国土资源中心所;县规划部门重新调整组建了乡建所,进一步强化了镇村建设规划审批管理,还精心设计了多套农民住宅标准户型建筑设计图,供农民建房时选用,得到了老百姓交口称赞。

规范程序,编制规划,

为严把农民建房管理的规划关、审批关、建设关和验收关,该县按照“画好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好一个网、放好一根线、定好一个调”的总要求,对农民建房规范管理程序进行了精心设计,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目前,审批发证时间也大大缩短了,凡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建房户基本上就可以拿到“两证”。同时,全面启动了乡(镇)、村规划编制。目前,在新一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基础上,该县全面开展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已有7个乡镇通过了评审,有7个乡镇正在评审阶段,有6个乡镇正在编制文本;全县2333个村庄已有998个的规划通过了评审,其余的1335个力争在今年11月底之前编制完成。

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该县镇村建设项目指挥部统一调度考核全县农民建房管理工作,实行“一天一督查、三天一专报、一周一调度、半月一分析、一月一评比”的督查机制,采取“一表三函六分制”的方式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对工作进展缓存慢、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及项目指挥部要求的项目,可向相关项目组和有关配合单位下函扣分处理;实行乡镇一级控违问责机制,乡镇政府、村委会主要领导是农民建房一级控违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接受县“三级联动”防控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年度计分考核,对监管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规定进行扣分问责;强化对农民建房管理职能部门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对“两所一队”(国土所、乡建所、执法中队)实行6分制倒扣分督查考核机制,确保监管巡查每村必到、每建必问、每证必查、每处必拍、每违必整、每日必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