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进贤县司法局长公款送礼受处分 将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

24.01.2014  10:40

  本报讯 孟维伟、记者陈艳伟报道:1月23日,江西省纪委再次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这一次通报的6起典型问题,依然同去年12月28日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一样“不留情面”,直接点出了全部违规人员的详细单位和名字。(中国江西网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6起典型问题指名道姓通报

  日前,江西省纪委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上饶市民政局副局长杨胜利公车私用问题。经上饶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胜利党内警告处分,其已补交私用车费。

  进贤县司法局长胡火英公款送节礼问题。经进贤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胡火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送礼所用公款由其个人负担,相关领导所收受节礼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余江县马荃镇镇长黄剑标大操大办女儿升学宴问题。经余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剑标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公款礼金已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期间上缴县廉政账户。

  安远县高云山林场场长刘锡亿违规列支公款问题。经安远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锡亿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渝水区姚圩镇姚圩小学校长龚金平违规发放福利、补贴、大摆酒席等问题。经渝水区纪委研究,由相关部门按照程序免去龚金平的姚圩小学校长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姚圩小学有关违纪款项上缴区财政,并对姚圩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蓝海物流公司副总经理辛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经所属中文天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辛建党内警告处分。

  ◎春节临近 将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

  省纪委通报强调,春节临近,各种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有关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公私分明,不乱花公款,不私用公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责任,加大日常监督和明查暗访力度,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编辑: 薛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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