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廉政协议”为防汛工程筑牢“防腐堤”

14.07.2016  02:06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与水务部门签订了廉政风险防控协议,确保当地重点防汛工程项目安全。

  据了解,进贤县境内河道、湖泊属长江流域,流经县境的主要河流有抚河和信河,近期南方的强降水使该县面临的防汛形势任务十分繁重,为保障当地圩 堤除险加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防汛工程建设,该院与县水务局、军山湖园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召开行政联席会,并与各单位分别签订了工程建设廉政协议, 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监理委托等各方活动。

  根据协议规定,该院对防汛工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为相关单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提供法律帮助;工程项目单位须定期向检察机关上报实施报告,根据工程施工进展情况,检察机关向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具体负责人分别发放《廉政预防告诫书》,并与其签订“廉政承诺”。

  此外,该院还通过定期深入工程现场,组织工程负责人及一线工作人员召开廉政座谈,为他们上警示教育课,播放警示片,加强对工程关键部门、环节及岗位监督,协助工程建设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职务犯罪隐患,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氛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大家都懂。在当前严峻的防汛形势下,检察机关抓好防汛工程的预防工作,对工程项目的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预警,抓早抓小,是对工程质量的负责,更是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该院预防部门负责人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