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17岁女学生放学途中被5人群殴

28.05.2014  17:19

  17岁女学生胡某曾为一起涉嫌诈骗案作证,犯罪嫌疑人因年龄原因被取保候审。因怀恨在心,犯罪嫌疑人便将此事告诉朋友,朋友为帮其出气,纠集青年在放学途中对17岁女生胡某进行殴打。

   女生放学途中遭五人殴打

  5月20日晚9时,在进贤某中学读高一的17岁女生胡某,下了晚自习后像往常一样回家。然而当胡某经过进贤县滨湖华城某咖啡店附近时,迎面走来了1女4男共5名青年,5人二话不说便把胡某围住,并对其施以拳脚。看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后,5人拦下了一辆出租车,将胡某强行拖上了车,5人随后又在另一处对胡某进行殴打。

  据办案民警介绍,5人在殴打胡某的过程中,一直问其是否认识一位名叫饶某的女子,称他们就是饶某派来进行报复的。5人在对胡某进行一番殴打后,又将其带至进贤大道附近的某宾馆内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直到5月21日早上6时许才准许其回家。

   嫌犯作案一天后落网

  胡某从宾馆跑出来后,便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到进贤县刑侦大队报案。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立案展开调查研判。经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民警了解到,5名青年所说的饶某,曾于2013年12月27日被陈某芬骗走了两万五千元钱。

  进贤警方于2014年1月18日以涉嫌诈骗罪将陈某芬刑事拘留,同年1月30日进贤县人民检察院因陈某芬年龄原因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陈某芬后被取保候审。在办理陈某芬涉嫌诈骗案时,胡某作为证人被警方找过。民警判断,此案系典型的报复证人案件。民警立即对陈某芬展开抓捕,5月22日,通过侦查布控,办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陈某芬、李某抓获。

   取保候审期间竟报复证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芬被取保候审后,对于该案的证人胡某和受害人饶某怀恨在心,朋友李某在得知此事后,便称要帮陈某芬出口恶气,随后李某纠集黄某、饶某小、殷某、曾某4人到进贤县滨湖华城某咖啡店附近拦住并殴打胡某,殴打完后,又将胡某带至进贤大道附近的某宾馆内,限制其人身自由至2014年5月21日早上6时许才准许胡某回家,整个过程中,李某一直自称是饶某派来的,陈某芬虽不在现场,但知道李某等人正在报复胡某替其出气,从头至尾也没有阻止过李某等人的行为。经进贤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胡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芬、李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实习生:胡燕] 来源: 江西晨报 | 一键分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