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灯前 行人“蒸发”事故频发

17.12.2013  10:54
  原题:远光灯前 行人“蒸发”事故频发

  远光灯太刺眼,开车险些遇事故。12月16日,许多读者通过本报官方微博“江南都市报”以及发短信至18607091332反映自己的开车遭遇。不少读者称,遭遇过被远光灯晃着眼睛差点诱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事实上,因为远光灯影响司机视线而引发的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远光灯“瞬间致盲” 行人被撞身亡

  今年8月2日1时许,黄某驾车行至赣江中大道春晖路与绿茵路时,撞倒一名行人,致使行人伤重身亡。在事故调查中,黄某告诉民警,他行驶至事故路段时,迎面有一辆开着远光灯的车朝他驶来,他眼前顿时白茫茫一片,根本没有看到车前面有人,当发现行人想要采取措施时,为时已晚。

  无独有偶,今年10月25日18时20分许,晏某驾驶小车途经赣江中大道。在行驶过程中,晏某受到远光灯照射无法判断前方路况,结果将行人付某撞伤。

  “我们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不少驾驶员表示事故发生当时受到了远光灯影响,看不清楚路况以致酿成事故。”红谷滩交警大队事故科刘警官说,驾驶员在遭遇这种情况时,最简单的方式是马上将视线下移至前方的道路或其他车辆上,避免遭到正面来车灯光的直射,这样就能防止眼球受到强光刺激而短暂丧失视力。

  强光刺眼 司机频频撞中心护栏

  驾驶员因被强光照射看不清路,结果开上中间隔离花坛的情况也不少。

  昨日,记者也从红谷滩交警大队事故科了解到,辖区有些路口原本就照明不足,或者车道发生变化路段变窄,加上迎面车辆开远光灯,中心护栏被撞的情况时有发生。除了红谷中大道春晖路口,丰和北大道黄河路口的中心隔离护栏也经常被撞。此外,在丰和中大道会展路口,该路段中间设置了隔离绿化带,同样两边的车道不对称,不熟悉路况的驾驶员经常因为对面车辆的强光影响了视线,直接将车开上了隔离绿化带。

  交警部门应严查严处 司机要文明自觉

  “贵报的关注真是太好了,本人对夜间使用远光灯深恶痛绝,一定要严惩。”手机尾号1248的读者建议,交警部门可以采取“一带十”的办法,抓到违规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则要求他在路口当义务协警,在路边抓10名乱用远光灯的驾驶员。

  手机尾号为2866的读者认为,要治理夜间乱用远光灯的情况,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骑行人等交通参与者都需要参与进来,此外路况、照明也要配套。当然,驾驶员行车过程中要礼让、配合也是关键。

  在读者发来的短信中,有不少人认为只有重罚才能得到好的管理。还有不少读者认为,文明使用车灯是一种自我约束的行为,需要每一个驾驶员自觉遵守。但是,对于擅自改装氙气大灯的情况,还是希望交警能够加大力度查处。

  文/记者邓旭敏 实习生吴倩云 虞丹

  即时·点评

  经常听到有人调侃说,“夜间会车,能主动变灯的司机都是真爱”,虽然是句调侃,但折射出礼让变灯之难。在有些国家,远光灯只限制在紧急情况下使用,而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只对远光灯的亮度有着固定的标准,并规定擅自改装氙气大灯属违规行为,但各地对远光灯乱开是否处罚、如何处罚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更增加了治理的难度。16日本报报道中的点评认为,对远光灯必须严格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但同时,还可以有其他方式并行。毕竟,交警查处力度有限,夜间执法难度也很大,仅倚重交警的管理和处罚,收效甚微,也存在执法盲区。所以,夜间行车的灯光控制,还需要靠司机的自觉和谦让,文明行车;同时,对如何使用远光灯、什么情况下使用,进行常识普及。(点评:王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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