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5.09.2015  18:20

  日前,萍乡市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萍乡市公安局副调研员、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谢俊琼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9月12日上午,谢俊琼驾驶单位公车送母亲和妻子到五陂镇办私事。经市纪委研究,给予谢俊琼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栗分局局长李兵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问题。2015年8月19日,李兵举行儿子升学宴,违反“两报告一承诺”规定,超出申报桌数摆酒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经上栗县纪委研究,给予李兵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国土资源局发证办主任贺春来、监察大队职工郭小山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8月13日,贺春来、郭小山擅自使用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巡查车,由郭小山驾驶该公车到良坊镇贺春来老家拖运私人物品。经莲花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分别给予贺春来、郭小山记过处分,并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通报指出,当前,“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个别党员干部仍不收敛,顶风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各级党组织务必将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抓紧抓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挥表率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执纪监督重点,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并对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坚决问责,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通报强调,中秋、国庆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贴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对那些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快查严处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形成高压震慑。(萍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