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停车让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的通告

01.07.2017  17:43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违法通行人行横道的查处力度,积极运用科技方式收集和固定交通违法行为证据,保证行人过街安全,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文明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利用我市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停车让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审核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处150元罚款,记3分。

  二、将机动车违反人行横道停车让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列入《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有奖举报实施意见》的举报范围,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每起奖励20元。

  三、请广大市民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自觉遵守上述规定;违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17年7月15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17年6月29日

  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