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入账146笔

30.10.2015  09:09

  “根据省、市部署要求,‘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将于本月底结束,请及时组织好本地本部门有关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并于10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违插办’……”近日,赣州市“违插办”发出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按要求落实好“违插”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

  据悉,为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落到实处,赣州市加强调度,从市纪检、发改、财政、建设、国土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成立“违插”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分层次建立各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日常联络人员短信群组,及时传达工作要求及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有关规定,在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治理对象本人及特定关系人存在违规插手干预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或职务影响范围内工程项目行为的要立即终止,并于10月31日前主动从工程项目中退出,主动向同级或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情况,主动将不当利益上交廉政账户;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而违规违法履职的,应主动向同级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的依据。同时,有关单位要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摸清底数,建立项目台账。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重点查找在履行项目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中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违规办事,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或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截至目前,市、县两级“违插”账户共入账146笔,金额710578.57元,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正在梳理汇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