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插”治理排查不力 江西三地81人被追责
在“违插”治理项目排查工作中敷衍塞责、自查自纠阶段问题零报告的渝水区、贵溪市、浔阳区,在接受6个省直单位联手开展的专项检查时,被查出均存在严重漏报、瞒报问题。4月1日,省纪委对三地“违插”治理项目问题排查不力责任追究情况进行通报。
近期,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住建厅、国土厅、国资委、审计厅等部门开展的专项检查查实,三地项目排查工作均存在严重漏报、瞒报问题。其中,渝水区漏报项目283个、瞒报问题136个,贵溪市漏报项目229个、瞒报问题103个,浔阳区漏报项目5个、瞒报问题49个。
为严肃工作纪律,省纪委监察厅责成新余、鹰潭、九江市纪委监察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因领导不力,三地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被市纪委约谈,政府及相关分管领导被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因组织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发改、财政、国土、规划、国资等项目排查牵头部门相关负责人被责任追究;因自查自纠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被责任追究。
具体追责情况如下:
新余市责任追究28人。其中,渝水区纪委监察局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发改局重点项目办主任董小斌、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李宏2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建设局副局长周晓军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环保局副局长何润根、区卫计局副局长叶启华、区百丈峰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李绍平、区建设局市政环卫办主任罗卫军、区城区建设投资公司总经理李建勇5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市场建设投资公司副经理肖敏(事业编、非中共党员)给予警告处分。
鹰潭市责任追究30人。其中,贵溪市纪委监察局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局局长魏宝华,市发改委办公室副主任汪相成,市财政局副局长苏飞雪,市财政局采购办主任汪世昌4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科长方颖(事业编、非中共党员)给予警告处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公安局副政委游晓玲、市中医院党支部副书记邹俊、市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李安平3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市泗沥镇农综站站长杨兵太(事业编、非中共党员)给予警告处分。
九江市责任追究23人。其中,浔阳区纪委监察局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负有领导责任的区发改委主任谌善龙、副主任余剑平,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区政府采购办负责人邵辉,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张家明4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自查自纠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的区教师进修学校仪器电教站站长万凌辉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刘发荣(非中共党员)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省纪委发出的通报强调,“违插”是损毁干部的重要“雷区”,抓“违插”治理不是一阵风,必须长期坚持下去,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规定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敢于担当、较真叫板,绝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更不能像深深的海洋,表面上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
通报指出,专项治理就是要奔着问题去,目的是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绝不能遮遮掩掩、欺上瞒下,有问题没有发现或发现了问题不处理,都要受到责任追究,并且越往后执纪越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对落实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违插”专项治理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