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倾倒被判刑 2016年以来10大环境污染典型案件公布

05.06.2017  16:35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谢梦丽 报道:6月5日,江西省环保厅公布了全省环保系统2016年以来查处的10个典型案件。其中,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数据造假被罚455.7万元。

   1、宜春中安实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

  2016年4月,新余市发生因仙女湖受到重金属污染,导致新余市第三水厂取水中断的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经省环保厅组织排查发现,系宜春市中安实业有限公司非法进行湿法冶炼,私设暗管偷排生产废水所致。省环保厅责成当地政府依法关闭了违法企业,并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2017年4月,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该企业负责人曾某等八人最高30个月和最低10个月的有期徒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因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2、萍乡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源发电厂篡改烟气自动监测数据案

  2016年5月,萍乡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该厂烟气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厂职工活动室内有一台电脑通过远程桌面软件与工控机电脑连接,对工控机运行参数进行修改,达到“测大传小”的目的,属于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行为。萍乡市环保局依法对企业作出停产整治、罚款50万元的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至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安源公安分局对直接责任人李某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数据造假案

  2016年6月,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和省环保厅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对赛得利(九江)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偷排暗管、超标排放、水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利用在线监控设施的漏洞逃避监管、一期项目久试未验、二期项目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省环保厅依法作出责令停产整改,罚款455.7万元的处罚决定,同时追缴超标排放排污费114万元,对数据造假行为的两名责任人姚某、柯某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湖口县公安局给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4、九江汇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暗管偷排案

  2016年6月,九江市环保局对九江汇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一条取水管反向向长江偷排酒糟废水。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所排废水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均超标。同时该企业还存在着闲置在线监控设备、未批先建、生产车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排入厂区东门土塘等环境违法行为。九江市环保局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九江县公安局对该企业负责人徐某、宋某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5、青原区王某等人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案

  2016年9月,吉安市青原区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青原区富田镇北坑村附近的山中有一熔炼场所通过焚烧废旧电子元件提炼金属,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废渣对周边居民及环境造成严重影响。青原区环保局联合区公安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由王某非法经营的焚烧废电路板加工厂,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青原区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青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当事人廖某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6、宜丰县部分企业违法排污污染饮用水水源案

  2016年12月,上高县自来水公司因取水口水源被污染,导致县城自来水供应中断,并引发群体事件。经省环保厅组织排查发现,系宜丰县工业园部分企业违法偷排偷放废水所致。省环保厅依法责令宜丰县工业园相关企业停产整顿,对涉事企业给予了合计60万元的处罚,并将案件移交给当地司法部门处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负责人王某被批捕、5人被刑事拘留,有3个涉事企业的4名负责人被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7、弋阳县湾里乡陈某废纸造纸项目未批先建案

  2016年12月,上饶市弋阳县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湾里乡陈某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废纸造纸项目。弋阳县环保局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恢复原状的处理决定,陈某拒不执行。弋阳县环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弋阳县公安局陈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铅山县江西省康辉生态农牧公司环境污染案

  2017年3月,省环保厅接到投诉举报,反映江西省康辉生态农牧公司排放污水侵害群众环境权益案。经调查,该公司将污水输送管弯管抬高,使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流至附近雨水沟渠,污染周边环境,属偷排偷放违法行为,且屡查屡犯。省环保厅责成铅山县环保局依法对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公安部门对企业负责人陈某给予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乐安县昌达有色金属加工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

  2017年3月,永丰县发生因恩江上游鳌溪河砷超标导致自来水厂部分停水的突发环境事件。经省环保厅组织排查发现,系乐安县昌达有色金属加工有限公司非法生产、违法排污所致 省环保厅责成当地政府依法关闭了违法企业,并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处理。目前,企业法人谢某已被批捕。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因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

   10、宜春市江西全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污染环境案

  2017年3月,省环保厅接到反映袁河及仙女湖出现挥发酚超标的报告。经省环保厅组织排查发现,系宜春市江西全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所致。省环保厅对该企业依法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罚款60万元的处罚,并将该案移送给当地公安部门处理。当地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夏某和刘某分别给予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因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被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