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将严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

29.10.2014  17:07

  为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通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管。通知要求,严禁药品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者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对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禁止销售米非司酮等用于避孕、终止妊娠的处方药,只能销售明确标注有OTC标识的非处方避孕药。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用于避孕、终止妊娠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严肃处理,直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于网上药店,同实体药店管理要求和处罚原则一致,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米非司酮等处方药。一经发现,取消互联网销售资格,同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赣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