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通报4起违规典型 吉水县林业局一副股长收8850元被撤职

17.09.2015  15:17
原标题:吉安通报4起违规典型 吉水县林业局一副股长收8850元被撤职

  “吉水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赖仁财违规收受红包被撤职;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人武部部长彭汇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被处分;永丰县潭头林场场长邹文光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被处分……”9月16日,江西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吉安市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这4起问题分别是:

   1.吉水县林业局营林股副股长赖仁财违规收受“红包”问题。

  2013年中秋、国庆期间,赖仁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服务对象“红包”共计8850元。今年8月,经吉水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赖仁财行政撤职处分。

   2.遂川县教育体育局人武部部长彭汇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

  3月10日和11日,彭汇东为其儿子举办婚宴,违规收受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13750元。在操办婚宴事宜过程中,彭汇东未按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有关情况。遂川县纪委介入调查后,彭汇东于2015年5月16日将13750元退还。7月,经遂川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汇东党内警告处分。

   3.永丰县潭头林场场长邹文光违规发放福利和补助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潭头林场违规给全场职工发放节日福利201250元;虚报林场职工法定节假日加班,违规发放补助235100元。邹文光对此负主要责任。今年7月,经永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邹文光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上交县财政。

   4.永新县林业公司经理谭世连违规发放福利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永新县林业公司违规给干部职工发放茶油、土鸡和猪肉等实物146685元,且白条入账。谭世连对此负主要责任。今年7月,经永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谭世连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