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述责述廉 当场测评亮分 11名“一把手”在省纪委全会上接受廉政大考

26.01.2015  12:46
      1月24日下午,省纪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举行了一项重要议程:由部分设区市市委书记和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会公开述责述廉;由评委现场测评,当场亮分。这是省纪委全会首次将廉政大考范围扩大至设区市市委书记。
    当天,九江、景德镇、新余、宜春、上饶5个设区市的市委书记和省住建厅、省林业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文化厅的主要负责人,就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职责情况、本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本人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及本地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2015年工作打算等,作了简要介绍。
      为做到测评结果公平公正,此次廉政大考的评委包括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专职副局长,省纪委正副厅级纪检员、监察专员,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正副厅级巡视专员和省纪委机关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共有88人。在听取“考生”介绍之前,评委们已经拿到了相关书面材料,包括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巡视组收集到的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信访、审计部门掌握的有关情况;所在单位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等问题和相关处理、整改情况。
      在11名“一把手”述责述廉后,评委们现场填写测评表,并通过电子读卡机现场统分。几分钟后,省纪委负责人现场公布了11人的分数。据了解,这11人的述责述廉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在向述责述廉对象本人反馈的同时,还将报送省委常委和分管副省长。测评结果将作为述责述廉对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省纪委负责人表示,对在述责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问题,以及存在突出问题不认真整改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