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人逃逸心不安 溜回现场看民警办案

11.02.2014  18:02

  历经8天该案告破,肇事车辆是一辆报废车;民警提醒报废车辆不得非法交易和使用

  行人被车撞死了,肇事车却跑了。民警在现场找不到蛛丝马迹,可你能猜到吗?肇事者就在现场!如此电视剧般的情节,近日就发生在宝峰镇。

  昨日,区公安局通报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撞人的车还是一辆报废车。目前,朱某已被警方抓获。

   买年货路上被撞身亡

  事发1月21日,正值春节前夕。家住永川宝峰镇的刘秀全,眼看要过年了,便来到场镇上购置年货。可惜,这一去,他就再也没能回来。

  当天一大早,天气有雾,道路也有一些湿滑,刘秀全在路边小心翼翼地走着。就在快到场镇时,突然迎面驶来一辆车,将他撞倒……

  直到半小时后,过路的人才发现了倒在路边的刘秀全,但那时他已经没有了气息。路人赶紧报了警。

  民警赶往现场,经过侦查发现,事发当时无第三方目击者,民警只好从事故现场着手,试图找到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但经过一段时间搜素,仍未发现有价值的线索,侦办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连续8天侦查终于破案

  民警决定对现场再进行全面勘察,终于在距离事故现场数米外的陡坡上,发现了一块车辆后视镜的边框。通过分析,民警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应是一辆双排座小型货车。

  确定车型后,办案民警“驻扎”宝峰镇,调取查看场镇视频监控。通过视频资料,一辆可疑车辆进入了办案民警的视线。该车的行驶时间和路线与肇事车辆基本吻合,虽然能见度低,视频效果不佳,只能看到车辆侧面,但能确定与民警前期判断一致,的确是一辆双排座小型货车。

  眼看就要过年了,各家各户都在欢喜团年,刘秀全的家人却陷入了深深的悲痛中。

  1月29日,案件终于有了突破,民警从一市民处获悉,小型货车不久前在加油站加过油。当天下午,办案民警循此线索找到肇事者朱某,并在其家中找到监控视频里的那辆小型货车。

   害拍赔偿选择了逃逸

  经过审讯,朱某对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交代,他驾驶的车辆是一辆报废车辆,未购买任何保险,如果撞人被发现,自己将面临巨额的赔偿。“我见当时路上没有其他人,便抱着侥幸心理,直接开着车跑了。”朱某说,他逃离现场后,心里感觉不踏实,便悄悄溜回事故现场,暗中观察民警的侦查工作。

  针对朱某肇事逃逸的动机,办案民警提醒,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更不能开报废车辆直接上路行驶。

  此外,有保险的车辆,如果是逃逸,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不逃逸,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责任比例承担赔付,肇事者的赔偿压力会降低。

  当然,民警希望不发生悲剧是最好的,所以广大驾驶员一定要按交通法规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千万不能选择逃逸。(记者 阮鹏程)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