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市场化选聘9名国企高管 选聘条件及待遇公布

04.08.2014  19:02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8月4日南昌讯(记者 胡康林)8月4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江西省国资委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江西7家国企市场化选聘9位高管相关事宜进行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9个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职位进行市场化选聘,其中总经理职位1个,副总经理职位7个,财务总监1个。选聘人员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将优先推荐其作为中央、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人选。


江西将市场化选聘9名国企高管

   选聘职位及条件

  7家国企市场化选聘9位高管职位设定有总经理职位1个,副总经理职位7个,财务总监1个。

  分别为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西省建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副总经理1名;江西省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江西南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新组建的江西民爆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2名;重组后的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和财务总监1名。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省出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应聘者应符合若干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业绩突出。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任职资格

  1、应聘总经理职位,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或国际国内知名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等以上职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应具有副总经理、副总裁和下一层级企业总经理、总裁等正职职位累计5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副厅级2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2年的,应具有副厅和正县(处)累计5年以上任职经历。

  2、应聘副总经理职位,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一般应具有大型企业或国际国内知名公司中层管理岗位正职3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3年的应具有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和中层管理岗位副职累计5年以上任职经历;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县(处)级3年以上任职经历;未满3年的,应具有正县(处)和副县(处)级累计5年以上任职经历。

  3、应聘财务总监职位,应当具有财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会计师以上职称(含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或在大中型企业担任分管财务、审计工作的领导满三年;(2)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属大型企业、知名跨国公司与财务、审计相关的管理部门担任中层主要负责人满三年;(3)在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审计等工作,担任正县(处)级职务三年以上,或正、副县(处)级职务任职经历累计五年以上;(4)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会计、审计工作十年以上,担任部门经理五年以上。

  以上职位任期年限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

  4、应聘总经理职位,年龄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53周岁;应聘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职位,年龄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年龄计算至2014年6月30日。

  选聘的原则和程序

  本次选聘工作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出资人认可、企业认可、市场认可的原则;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依法办事,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考察、协商、决定聘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为在更大范围内征集符合应聘条件的境内外人员报名,我们将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征集应聘人员:

  1、由选聘企业,根据职位要求选择国内知名猎头公司推荐应聘者进行报名。

  2、在省内、国内和境外有影响的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在更广泛的范围征集应聘者进行网上报名。

  3、由各省出资监管企业有关部门组织本企业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管理人员报名。

  4、鼓励省国资委等省直经济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报名。

  资格审查。按选聘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若单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者少于5人(含),则取消本职位的选聘。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江西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

  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采取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第五名出现相同者一起列入),并在江西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根据应聘职位,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应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确定考察对象。按照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考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每个职位按1:3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初步人选(考试得分第三名出现相同者一起列入)。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参加体检,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若体检不合格,则依序替补。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江西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

  组织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素质、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并对考察对象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经考察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放弃该职位的选聘。

  协商薪酬等待遇。由被考察对象与招聘企业协商薪酬标准及其他相关待遇。

  决定聘用。根据考试、考察和协商的情况,按照规定程序决定聘用人选,并在江西省国资委网站进行公示。

  签约。公示期间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由省国资委委托招聘企业或招聘企业与聘用人选签订试用合同。

  聘用人员的待遇

  1、实行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依法履行正式聘任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江西省国资委和聘用企业不另行安排工作。

  2、实行协议薪酬制。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和相关待遇,根据聘用职位要求、任期目标、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由应聘人员与聘用企业协商确定。

  3、提供政策支持。符合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将优先推荐其作为中央、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资助人选。

  江西省国资委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在选聘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