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一起领导干部“违插”典型案件
日前,市纪委对一起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经查,2012年至2013年,定南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徐荟晶在分管农田水利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该县小农水工程承建方谢某、王某等6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98万元。在工程审核验收时,徐荟晶不按规定组织验收,未对承建方申报的工程量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仅安排技术人员对部分工程量进行抽查后便签字确认,致使承建方虚报的工程量审核过关,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60余万元。2014年11月,定南县政府免去徐荟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定南县纪委给予徐荟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5年6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徐荟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通报指出,徐荟晶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严重损害领导干部形象,影响十分恶劣。严肃查处,点名通报此类问题,表明我市铁腕治理“违插”问题的决心,对领导干部“违插”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各地各部门及广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扛起主体责任,旗帜鲜明地推动“违插”专项治理持续深入开展。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落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发力、走在前面,勇于向自身“开刀”。广大领导干部要牢记习近平同志“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告诫,切实强化纪律意识,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带头执行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常打预防针、架设高压线,坚决不打招呼、不递条子,不在工程项目中谋取非法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项目、重点环节和重点线索,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让干部群众看到、感受到专项治理的成果。对那些在专项治理开始后仍然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抓典型、抓“现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让顶风违纪者付出代价。(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