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8.09.2015  16:37

  本报讯 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报道:9月17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称,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根据通报,这两起问题分别是:乐平市乐港镇交通站站长杨武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5年1月至5月,杨武共收受其监管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代表共计3000元红包。经乐港镇党委研究,决定免去杨武交通站站长职务;经乐平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杨武予以立案调查,对乐港镇分管交通的党委委员胡理聪进行诫勉谈话。

  乐平市公安局后港派出所副所长刘华等人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2015年8月5日,乐平市后港派出所副所长刘华,后港镇信访办副主任朱国胜、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卢军萍工作日中午用餐时饮酒,后港镇综合服务中心聘用人员邓文燕参与用餐但未饮酒。经后港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朱国胜党内警告处分,扣除卢军萍一月工资,责令邓文燕作检查,并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经乐平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华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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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