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措并举建设“三清政风”专家称实名制通报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16.01.2014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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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月至11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9575件(次),立案5219件;截至当年11月30日,全省共有17万余名党政干部参加自查自纠,各级党政干部上交“红包”总额6000余万元……

  去年,江西从制度入手建设“三清政风”,交出了一份让广大群众满意的答卷。支撑这些成绩的背后则是让人眼前一亮的几大举措,党风廉政建设中“首次引入社会评价”、“首次实名通报批评”、“治理红包全覆盖”。

  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认为,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的实名制通报,是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和干部,这是狠刹“四风”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预防腐败的一种重要方法。

  引入社会评价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我省从2013年开始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首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由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各设区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独立调查。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为保证民意调查的广泛性,调查的被访对象共有5类,其中普通群众和企业所占的比重为80%。

  “新的考核机制给我们基层干部更多的压力,但同时也更好考验我们的工作,更透明地接受群众监督。”来自九江市的一位基层干部告诉记者。

  据了解,去年6月和10月,我省分别对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分别进行了上半年、下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上半年社会评价民意调查总样本达2.5万个,全省调查结果置信水平(可靠度)大于99%,社会评价工作取得了“开门红”。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省又对下半年的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改进,在样本数量上,增加了人口数100万以上县(市、区)的样本量,增强了代表性。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日前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上、下半年的民意调查结果来看,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一方面,拓宽了群众参与和监督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和途径,有利于收集真实的社情民意,使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更科学、更有说服力;另一方面,切实增强了各地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各地把功夫下在平时、下在日常工作中,多做打基础、得民心的事,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接受群众的评价、赢得群众的认可,这也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的倒逼机制。

  对于江西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采取首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的做法,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廉政反腐的举措和成效都值得肯定,但可操作性还有待时间的验证。“江西的举措在全国其他地方也有过尝试,但效果不尽如人意。江西目前取得了一定成效,关键在于后期如何巩固以及建立更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管机制,使得反腐廉政的上下沟通渠道更为通畅。

  治理“红包”全覆盖刹住歪风邪气

  “收‘红包’,有职务的,要丢‘官帽’;没有职务的,要受处分,丢面子。”去年12月2日,江西省召开“红包”问题专项治理阶段总结暨转段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向全省公职人员延伸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决定,专项治理“红包”范围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此举标志着江西治理“红包”实现全覆盖。

  “活动开展以来,我们这里风气好多了。现在就算你送‘红包’,都没人敢收。”上饶市铅山县个体工商户姜为民告诉记者,以前去机关单位办事,总会揣上几包烟,见人发一根。逢年过节,总要“打点”、“意思”一下。但自从省里开展治理“红包”专项整治活动后,风气跟以往完全不同了。“现在去一些相关部门办事,不仅不会故意刁难你了,服务质量也比以前好多了。

  “政府在转型,从管理转向服务,我们的意识也应该跟上。收礼送礼这种歪风邪气肯定应该制止。”上饶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自从治理“红包”专项活动开展以后,政府的政务环境好多了,大家也能更多地把心思花在工作上了。

  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1月30日,江西省共有17万余名党政干部参加自查自纠,各级党政干部上交“红包”总额6000余万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及“红包”问题的案件29起29人,省纪委先后3次通报了4起顶风违纪收受“红包”典型案件。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第二阶段的‘红包’治理专项工作,预计在今年二、三月份结束。”省纪委相关人员表示。

  通报问题“指名道姓”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安义县纪委书记吴强酒后驾驶私车肇事,经南昌市纪委研究并报经南昌市委同意,决定给予吴强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吉水县人民法院院长王云厚违规驾驶警车肇事,经吉安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云厚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12月30日,江西省纪委再次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但与以往不同的是,通报批评内容中,所有涉事人员、单位均首次采取了实名制。

  “以前看政府通报批评,里面经常是‘某某单位’、‘某负责人’、‘相关人员’这样的内容。”南昌市民周轶良觉得,典型案例实名制通报让他切实感受到我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心,“我们要的就是这样有名有据的通报,谁犯了什么错误、怎么处理?让老百姓心里清清楚楚”。

  “通报违规行为就应该这样,指名道姓。”南昌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系主任、南昌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廖晓明认为,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党和政府提出重大事情让人民知道,让人民讨论,正是我国保障公众知情权的昭示。打造“阳光政府”,无疑应当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

  廖晓明表示,我省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件的实名制通报,是用反面典型教育党员和干部,这是狠刹“四风”的一条有效途径,也是预防腐败的一种重要方法。一方面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政府工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另一方面给更多思想上存在松懈的党员干部当头棒喝,引起他们的重视。

  ◎文/记者周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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