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09.08.2017  06:52

  近日,鹰潭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是:

   贵溪市耳口乡耳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江琪恒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10月,江琪恒违规为其弟江某某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2017年6月19日,江琪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余江县杨溪乡新危村聘用干部李建国违规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 2011年11月以来,李建国利用担任新危村党支部书记、村聘用干部职务之便,违规套取冬春救济款、优抚资金、自然灾害救济款共9万元, 8.34万元用在了村务支出。2017年7月1日,李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余江县黄庄乡吉泉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易明德违规领取低保问题。 2013年以来,易明德利用职务之便违规领取低保资金共计1.473万元。易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向组织交代错误事实,并上缴违纪款。2017年7月1日,易明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月湖区童家镇化溪村委会腰上村小组组长吴仕港、小组干部吴荣斌私分村集体资金问题。 2013年6月,吴仕港、吴荣斌等人通过填写虚假领条领取枫山植物园租赁土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资金3.3万元,其中2万元被吴荣斌、吴仕港等5人以误工工资名义私分。吴仕港、吴荣斌在组织调查期间,认错态度较好,主动退回违纪款。2017年6月30日,吴仕港、吴荣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必须严惩不贷。要树立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鲜明导向,对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坚决查处纠正,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助力脱贫攻坚取得实效。(鹰潭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