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九个严禁”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10.09.2015  10:48
  昨日,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执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对全市党员干部提出“九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烟酒、购物卡、电子礼品卡、微信红包等各种节礼;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管辖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组织和参与公款旅游、变相公款旅游或公款接待旅游;严禁以个人名义在单位食堂等场所私人请客,不得组织和参与公款吃喝或利用培训中心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严禁用公款安排健身、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升学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酒后驾车,不得将公车用于探亲访友、接送家属或子女上下学以及个人迎来送往等私人活动;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封建迷信活动,或涉足不健康娱乐场所、参与不健康娱乐活动。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肩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把纠正“四风”作为践行“三严三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中秋、国庆节将临,尤其要抓好省纪委《关于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关于我省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和市纪委《关于我市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及本通知的学习宣传贯彻,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继续看住一个个节点,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从严管党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继续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把节点当成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四风”问题“隐身”、“变种”新情况。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向全社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严查快处,绝不姑息,除对当事人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外,还要视情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要公布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记者 邓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