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委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准则》《条例》
日前,中共抚州市委下发《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
通知指出,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学习。要将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地学。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唤醒党员党章意识,提醒广大党员干部牢牢把握纪律和规矩“底线”。要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教育培训机构要将《准则》和《条例》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规定学习科目。要加强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各级纪委、组织、宣传、文化、广电、党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测试、答题活动等形式,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努力形成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舆论氛围。要联系实际,发挥学习效用。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试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工作等结合起来,开好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好对照检查,严格纠正和整改存在的问题。要强化督查,推动学习落实。市委和市纪委将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检查中发现学习贯彻不力的,要全市通报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通知强调,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条例》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为落实好《通知》精神,抚州市纪委也专门制定了学习宣传方案,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纪律讲堂”的作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两项法规活动,并统一为全市党员干部征订《准则》和《条例》单行本,做到人手一本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随时学、对照学、深入学,真正让党纪法规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形成人人知晓纪律、人人敬畏纪律,人人严守纪律的良好氛围。(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