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被公墓管理方葬错墓穴 家属并未接到道歉

31.03.2015  01:57

逝者下葬被放错墓穴

昨天上午,雷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13年,考虑到母亲年事已高且身患疾病,尽孝的子女们便提议在禹会区东山为老人选个墓穴。当年12月,子女四人花费20000元购买了蚌埠市禹会区东山公墓的一处1.6平方米墓穴。

2014年11月雷女士母亲去世,12月初前去安葬,在提前和公墓管理人员联系后,雷女士等人在公墓管理方的带领下进行了下葬活动。但是,三天后雕刻碑文时,雷女士才发现母亲安葬的墓穴是9区的1.2平方米的,而不是他们此前购买的8区的墓穴。“对于这件事,当时全家都惊呆了,精挑细选的地方,竟然能被弄错。公墓管理方的这个失误让我们难以理解和原谅。”雷女士告诉记者,在与东山公墓的接触中,家人提出由公墓管理方赶快纠正错误,将母亲遗骨迁回所购墓穴并承担迁址费用。但这一要求却被对方拒绝了,同时至今也没有接到公墓管理方的道歉,只是说可以将原先预定的墓穴款退还,但已经安葬的墓穴需要付少许费用。“考虑到清明节快到了,28日那天,我们在没有墓碑的墓穴前,对母亲进行了祭奠。我们现在只想让逝去的老人回到本来要安葬的位置。”雷女士说。

公墓方愿意协商解决

昨天下午,记者从东山公墓了解到,该公墓1997年对外营业,目前已经使用了6000多处墓穴。针对雷女士的情况,负责人方斯林介绍说,这处墓穴是安葬前,由雷女士委托当地一个私人殡葬服务部人员办理的,在所谓的“一条龙”服务中,代理人员将原本8区的墓穴号填成了9区,且安葬时雷女士家人又没有携带办理的墓穴证,公墓的工作人员也没有进行再次核对,这才出现这本不应该出现的问题。作为公墓管理方,他们愿意与逝者家人积极协商,原本8区的购买款可以如数退还,考虑到墓穴的特殊性,雷女士家人可以以最低的价格获得使用权;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