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100公里/小时制约江西高速通行 政协委员建议调至120公里/小时

28.01.2015  11:28


江西高速四通八达(资料图片)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月27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当前,高速公路遍布我省,为人们的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我省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标准太低。”政协委员刘益民建议:将我省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标准调升至120公里/小时。>>专题:江西深化改革在路上——2015年江西省两会特别报道

  刘益民说,我国许多省份包括如浙江、安徽、湖南等邻近省份,其大部分高速限速都是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提速在全国已成为一种趋势。

  “但我省高速公路现行限速100公里/小时的标准太低,与我省公路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不太协调,导致高速公路不‘高速’,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道路通行率和资源利用率。”刘益民说。

  “目前,部分驾驶人员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监控,这其中固然有交通意识淡薄的原因,但也从侧面说明限速标准还不尽科学。

  刘益民认为,将我省高速公路最高限速标准调升至120公里/小时,实现与相邻省份对接,从而彻底改变“高速公路不高速”的现状,消除“低限速、高罚款”的不良影响,在当前来说很有必要。

  因此,刘益民建议按大小车型和路段分别进行限速。“在线形较好、视野开阔、路况较好的路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法定限速值,规定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在特殊急弯段、长下坡段、大型构造物分布段(如隧道、特大桥等)、沿线设施分布区(如服务区等)及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等特殊路段,分别规定特定的限速标准。

  同时,按车道进行限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规定大货车不能行驶在最左侧车道。

  此外,加大对超速等违章车辆的治理,对遮挡车牌,在限速120公里的基础上又超速20%以上者要从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