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敛财 “边民”越界

30.10.2013  18:30

  “不会炒作的微博不是好微博。”“网络名人”董如彬(网名“边民”)曾如是说。云南某火电厂引发“癌症村”、云南航空界大佬死于“春药过量”……“边民”肆意编造传播谣言,践行着他的“炒作论”。

  10月16日,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云南警方依法查处了董如彬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案件。董如彬被依法逮捕。

  7500元骗取公司注册登记,“只要能获利,什么事都可以炒

  在被捕之前,网络就有传言,“边民”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警方拘留。对此,一些微博粉丝质疑警方抓人的动机,要求警方尽快拿出更充分的理由。云南当地警方介绍,董如彬不仅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还利用信息网络编造传播谣言。

  在警方介绍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些帖子:

  电影《让子弹飞》中的头号反派,是“鹅城”里的“黄四郎”,云南寻甸县也有这样的“恶霸”——在帖文《当今云南现实中的鹅城:寻甸黄四狼和他的同伙们》中,“边民”称,“黄四狼”就是生活在寻甸县城的四兄弟,他们手下还有“天聋”、“地哑”等打手,号称“洪兴帮”,横行乡里,无恶不作……

  “这只不过是‘边民’的恶意炒作。”据办案民警介绍,2011年3月,昆明某企业法人找到“边民”,以出资9万元为条件,委托“边民”对与之有矛盾的黄氏四兄弟进行恶意炒作。当年4月,“边民”召集段某、王某等人,策划、发布了类似帖子36篇,网络点击量超过48万次。

  “当时,电影《让子弹飞》正在热播,‘黄四郎’是片中人物。正好黄氏四兄弟也姓黄,我就移花接木,把他们写成‘黄四狼’。”据王某供认,他获悉昆明警方曾查处过一个名叫“洪兴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随即,他便在帖子中一口咬定黄氏四兄弟是其成员。

  “对此,‘边民’是完全知晓的。他还亲自发表大量攻击性评论。”王某特别提及,“边民”刻意安排网络写手发帖称黄氏四兄弟不是“洪兴帮”成员,使网上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形成交锋,吸引网民持续关注。

  此次炒作获利后,“边民”于2011年5月在新浪微博创立“边民炒作团”,旨在“炒作当前事件与热点话题”;2011年6月,注册成立云南边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事实上,“‘边民’并没有真实出资,只是以7500元费用请昆明一中介公司垫资100万元代为验资,欺骗工商行政部门,取得了公司的注册登记。”据原公司合伙人苏某介绍,公司成立后,也基本没有经营过任何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边民”的工作重点依然是网络炒作。

  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边民”彻底放弃了道德底线,“只要能获利,什么事都可以炒”。

  ——2012年8月,在西双版纳经营房地产的某公司法人孙某,为达到个人目的,出资17.3万元,委托“边民”编造事实在网络上恶意炒作时任西双版纳州主要领导。

  ——2013年5月,云南某企业原负责人因对法院一起判决不满,为了泄愤,以8万元的价码委托“边民”在网上进行炒作。接受委托后,“边民”以委托人的原上司、已故的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刘某为“靶子”,在网上发布帖文,凭空捏造事实,称其生前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并安排炒作团队对该帖文进行大量转发、评论,对受害人家属造成了严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