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从“河长制”到“河长治”

17.06.2016  11:56
 

      随着社会发展,人口增加,河流变得越来越脆弱,逐渐失去以往的活力,如何维持一条河流健康的生命体系?遂川坚持绿色发展,全县实施“河长制”,推动县乡党委、政府“河长治”,共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

  河流由谁管?

  进入6月,遂川县各乡镇普降大雨,河水猛涨,全县各级1000多名保洁员、巡查员、专管员“河长”巡查在主要河流、水库,确保万无一失。

  该县创新河库保护管理体制,构建县、乡镇、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县、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流和县管水库由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套班子分管或联系环保、农口领导分别担任“河长”,河流所经乡镇党委政府及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设立 “县河长”、“乡河长”和“村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城区按现有城市管理体制落实专管人员;中小型水库设水库防污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指定各级“河长”为所辖河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卫计委、发改委、水利局等24家“河长制”县级责任单位的职责,避免因部门职能交叉、权责不清,导致“九龙治水”现象,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保障“河长制”落地开花。

  “河长”管什么?

  作为河库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河长”应管好哪些事?首先是统筹河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库功能定位,科学编制专项规划。

  光有规划不行,还要有细则。该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通过该县干群的共同努力,该县的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由2010年的0.42提高到现在的0.485,万元工业增加值比2010年水量降低了35.6%。

  为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遂川县在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定比国家更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开展河库重金属污染治理。该县对水库周边禁养区的养殖户全部禁养,转移生猪960多头,拆迁养殖栏舍4194㎡,政府补助55.32万元。水库水质达标率由治理前的21.4%提高到67.9%。

  与此同时,遂川县近三年投入2000多万元资金用于治理水土流失,共治理水库流失面积8000多公顷。有效地增加了“绿色水库”蓄水能力,改善了水生态环境。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

  河流怎么管?

  该县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库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建立完善四项制度,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推行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河长制”办公室和责任单位,协调解决河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落实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兑现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县政府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专项经费来。该县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让河流真正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