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美好:医疗乱象整治需下“猛药”

30.06.2015  12:37

  据报道,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男子李骏(化名)患上了良性肿瘤。来省城解放军第105医院求医。医生为他安排实施了伽马刀手术。可术后一年,李骏的双目逐渐失明,性功能完全丧失。

  李骏要求105医院给予经济赔偿。经双方协商,2011年7月6日,医院与李骏签订一份《医疗纠纷和解协议》,内容大致为:一、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后遗症属临床允许发生的并发症。二、医院同意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37万元。三、协议为最终一次性了结协议。协商没有达成协议,最后经合肥中院终审,判令105医院赔偿李骏63.7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37万元,还应赔偿26.7万余元。此外,还要赔偿李骏5万元精神损失费。

  现在医疗行业的很多医生拿的已不是手术刀,更像是屠刀,而患者就是待宰的羔羊,才会有今天这样类似脚痛医手的新闻报道。医疗机构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一切要遵守医疗秩序,不能拿患者的生命健康做交易。近年来医院的很多新型的医疗项目利润非常大,基于回扣等等利益关系,医生都会主推盈利性项目。而患者因为缺少医疗知识,只能像羔羊一样,任期宰割。即便有一些小的医疗事故,不少患者也会碍于隐私不宜外泄的考虑而选择忍气吞声,真正向有关部门投诉和曝光的并不多见。

  从现状来看,某些医疗机构并没有摆脱唯利是图的经营理念,把医疗行业当成暴利行业,有的号称走特色化医疗之路,其实就是打医疗秩序的“擦边球”。医疗是讲究科学的,而且带有一定的公益性,不遵守医德,不按规则行医,受伤害的患者会越来越多。

  医疗乱象丛生,是该痛下重手整治了。必须提高医疗行业的准入门槛,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拓宽维权渠道,对有黑点的医疗行业要重点监管、从严整治。

  因此,笔者在提醒朋友们有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的同时,也要郑重呼吁:我们的卫生监管部门,我们的工商管理部门,一定要对医疗行业的乱象进行充分的重视。要从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健康权出发,对于科室外包、无证行医、不按法律规定行医、虚假宣传、小病大治等害病人、乱秩序的行为进行从重、从快、坚决的打击,对医疗乱象进行彻底整治,还大众一个正常的医疗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