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举办厅机关2014年“道德讲堂”活动

20.10.2014  15: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2014年组织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指导方案》,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10月11日,江西省公安厅机关举办了2014年“道德讲堂”活动,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出席活动并讲话,省文明办主任张天清,省直机关工委委员、《风范》杂志主编刘大胜及在家厅领导出席活动,厅直机关300名民警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中,治安总队邓景宏、刑警总队匡宗文、警务保障部邱俊海、吴志兵和江西高速交警等身边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视频短片以及厅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志愿者活动的视频短片,用身边的人讲身边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深深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位民警,博得了全场的热烈掌声。通过诵读老子《道德经》中的一段经典,让大家明白了立身处世的根基。活动在全场民警的重温入警誓词中推向高潮,300名民警齐声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认为这次道德讲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非常感人,是一次很好的道德教育活动。他指出,举办道德讲堂是中央文明办极力倡导的一项十分有意义的活动,厅直机关要进一步加强举办道德讲堂活动的力度,进一步拓展道德讲堂活动的内容和方式,厅直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结合“学习柯善梅 做个好警察”实践活动和“每周之星”评选活动,广泛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从日常工作、社会活动、家庭生活中发现民警身上的优点、特点、闪光点,弘扬公安队伍中得真善美,鼓舞和激励广大民警热爱本职、服务群众、和谐家庭。

郑为文强调,厅机关开展道德建设活动要注意三点:一是道德建设需要久久为功、潜移默化。要借助道德讲堂等活动形式,讲述身边道德楷模的故事,诵读经久不衰的经典,增加大家的感性认识,逐步形成自己的行为准则。二是道德建设重在习惯的养成。道德和法律虽然同是行为规范,但法律的实施需要国家的强制力量来保证,而道德的养成则需要借助自我修养,讲究从细处入手,真正做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是道德需要弘扬。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成为道德的模范,发挥领导干部影响力、带动力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树立道德典型,对道德高尚的楷模要进行表彰和弘扬,对评选出来的道德模范要在使用上加分,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最后,郑为文就《论语》中关于孝道和廉德方面的内容与民警们进行了交流,他希望广大公安民警要注意个人的道德操守,尊敬长辈、孝敬父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任何环境下都要做到矢志不移,保持气节。

在活动结束后的座谈会中,省文明委主任张天清高度肯定了长期以来省公安厅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取得的良好成绩,并总结了三个特点: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亲自部署,带头参与,使得公安厅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高位推进,扎实开展,有效落实。二是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厅直机关党委真抓实干、措施得力,积极组织发动机关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职工,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的警营文化,连续多年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三是各警种层层落实。公安厅机关各警种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大胆实践,使活动开展既符合活动总体要求,又亮点纷呈,独具公安特色。张天清认为,公安厅的道德讲堂中厅长诵读经典,与民警们共同探讨学习中国古典文学的心得体会,这种形式非常有创意,也非常有意义,对我们学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着很好的帮助,今后要将此种做法作为典型经验在省直机关进行推广,同时列入省直机关参评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的办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