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西网1013日报道:江西下调工商业电价 每年企业可省电费超15亿元

13.10.2014  18:42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倪晓锋报道:10月13日上午10点,江西省发改委就“江西省电力价格调整”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江西已从9月1日起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及商业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均降低1.17分钱。此次电价下调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共约15.2亿元。

  8月下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根据《通知》精神,江西省发改委随后研究测算出电价调整方案,经请江西省人民政府同意后,于13日正式发布适当调整电力价格的消息。

  对于具体的降价幅度,江西省物价局副局长黄海银在会上介绍说,全省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降低3.17分钱,降价后为每千瓦时0.4555元(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此外,江西省将分步推进工商业用电同价,非居民照明用电及商业各电压等级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2.53分钱,同时取消三星级及以上宾馆、饭店用电价格降低10分钱政策。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电度电价每千瓦时均降低1.17分钱。

  对脱硝、除尘排放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经我委核定,电网企业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分别支付脱硝、除尘电价每千瓦时1分钱和0.2分钱。

  黄海银介绍,大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格下调,江西省平均销售电价降低约1.93分钱,合计每年可减轻企业电费负担约15.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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