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老人丢掉的是人性

14.04.2015  12:10

  9日凌晨两点,两女一男将一位老人遗弃在菏泽市救助管理站门口,老人挨冻六个小时,直到救助站工作人员上班时发现才将老人救助,目前老人被安置在社会福利院,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4月14日齐鲁晚报)

  因为老人没有自理能力,造到两女一男遗弃,遗弃老人,丢掉的不仅仅是道德,丢掉的是人的本性。尽管笔者不知道两女一男和老人是啥关系,是否是老人的儿女。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两女一男应该和老人有着一种亲属关系,这两女一男也许是老人在这个世界上他认为最亲近、最值得依靠的人。然而,在他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却遭到亲人的遗弃。不知道老人的心是如何的痛。

  遗弃老人,不仅触犯的是道德的底线,也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人性的丢失。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可能构成遗弃罪,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何避免遗弃老人的事件再次发生?笔者认为:一是加强对人们的道德教育,树立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增强道德观念;二是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法律意识;三是对出现遗弃老人的行为,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