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尤福:\"违规操作\"为何总是马后炮?

04.11.2013  11:52

  11月1日16时许,广西岑溪市三堡镇车河村一个爆竹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截至2日凌晨记者发稿时,事故已造成11人死亡、17人受伤。经初步调查结果认为,造成28人伤亡的这次重大事故系由企业违规操作引起。爆竹厂法人代表和厂长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11月3日《京华时报》)

  11人死亡、17人受伤,如此重大的一起爆炸事故,经事后调查系违规操作所致,既然是违规操作,说明该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那事前的预防在哪里呢?为何\"违规操作\"总是成为马后炮。如此生命和血的代价谁也承受不起。

  人们都知道爆竹厂是一个高危作业的地方,其选址、规划以及厂房和附属建设标准要求是相当的高,消防安全审批也是十分严格。按照新闻所讲,该厂创办于2010年,至今才3年时间,全厂职工140多人,在爆竹生产行业来说其规模不小。如此的一个企业在日常管理上应该是制度健全,操作规范。可恰恰造成事故的却是违规操作。难道厂里的制度就是一纸空文,难道员工上岗未经过正规培训,难道是生产操作流程存在瑕疵,笔者认为,不管是何种原因,其实责任心不够,安全意识淡漠,监督机制失效才是祸根。此时,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有说辞。

  事故调查中得知,这家爆竹厂因为安全生产检查曾停业整顿了一段时间,几天前刚刚复工。此前在安全检查中要求停业整顿,其原因何在?是安全设施不完备,是安全措施未落实,还是安全操作违规,笔者在这里不过多去猜测。既然停业整顿,那么在这段时间里是否开展了真正行之有效的整顿,整顿之后是否经过了负责任的验收。难道造成28人伤亡就是整顿的效果?整顿完成后才复工几天就发生如此大的伤亡事故,这岂不是自己扇自己耳光。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主管部门,在事后要求所有的爆竹行业开展停业整顿,检查验收合格后实行\"签字背书\",签字验收的责任人要为安全生产切实负起责任。虽然是开展在事后,但亡羊补牢也不可少。

  笔者在想,这些安全风险较高的企业,何不象党内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一样,时时的查摆问题,查摆安全隐患,有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其违规操作的马后炮,不如日常严格要求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