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辉建议:建立全国法院统一送达系统

09.03.2016  18:31

立案难、执行难、送达难,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认为,“三难”解决了两难,目前,“送达难”亟待解决。他建议:建立全国法院统一送达系统。江西台记者王莹报道: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在一个诉讼中,需要送达的文书有时多达十几种。在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邓辉看来,在送达中,异地送达的问题特别突出:
(出录音)根本原因就是因为现在人口流动很大,送达如果涉及到异地,还要有专门的出差计划,从时间、精力上的花费是非常大的。被送达人往往因为种种原因不愿意接受送达,你送达他不签收不配合。任何一个文书的送达没有到位,都要影响程序的进行,因为送达延误诉讼的情况,也是非常多的。止
在异地送达,主要还得依赖法院派工作人员前往异地,这需要较高的司法成本。
(出录音)法院都面临案多人少的问题,从制度上讲,对于受托法院又没有权利义务的规定,也没有保障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受托法院是没有积极性的。止
为了化解上述问题,邓辉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建立全国法院统一送达系统。
(出录音)因为异地送达由受托法院来执行是比较有利的,因为他了解当地情况,和当地的社区也比较容易取得联系,也可以减少委托法院交通上的时间和财力花费。止
针对受托法院案多人少的现状,邓辉认为,可以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协助作用,将乡(镇) 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等机构规定为协助送达主体,赋予其对法院送达等工作在信息提供、辅助送达等方面的协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