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邮政加强房屋土地资产出租管理

11.10.2013  18:31

“省公司对各单位出租行为建立巡检制度,对出租资产状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其纳入会计检查范围;同时,房屋出租管理纳入绩效考核。”9月3日,省公司制定下发《江西省邮政房屋土地资产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据了解,为加强房屋土地资产集中管控力度,提升房屋土地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其保值增值,该办法一是明确了管理内容和原则。办法规定,只有邮政企业依法取得实际支配权的各类房屋土地资产,包括自有、无偿占用、租入且有转租权的房屋土地资产才适用本办法。同时,办法要求出租管理应遵循“集中管控、统筹规划、公开招租、效益优先”原则,实行市场化“阳光”运作方式,确保实现资产效益最大化。二是落实了管理责任。办法指出,全省邮政所有房屋土地的出租实行“省公司集中审批,市局及省公司所属单位具体落实招标事宜”的管理模式;未经省公司审批通过的房屋土地,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同时,办法还对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职责逐条进行了细化。三是规范了管理流程。招租要坚持市场化“阳光”运作方式,出租前要制定招租方案,并通过招标、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招租;已招租的一律要上报省公司,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签订对外出租合同,并实行一事一批制。此外,办法对出租时限、合同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和界定。四是加强了租金管理。确定出租后,要收取承租方不低于三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并及时全额上缴财务部门;出租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计列收入;严禁坐支租金收入、私设“小金库”或以消费等方式冲抵租金收入。


庐山分公司开展旺季走访活动显成效
为了将“激情盛夏”营销活动落到实处,庐山分公司结合地方经济特点,针对夏季为庐山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商铺资金流动量增加的情况,开展旺季走访活动,取得了实效。截至7月29日,该分公司完成“激情盛夏”活动计划145.江西邮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