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灯者”邹碧华:从江西走出的“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23.03.2015  22:40


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走进家乡江西。(记者陶望平 摄)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3月23日南昌讯(记者 陶望平)23日上午,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南昌召开,生前的同事、家人、律师等回顾了他短暂却无私奉献的一生。邹碧华——这位土生土长的江西老表为他挚爱的法律事业燃烧到了生命的尽头,倒在了工作岗位上。他的事迹,感动了在场的所有家乡人。

  去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为“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邹碧华,1967年1月出生于江西奉新塘下村,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学院,1988年从北京大学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院工作。当邹碧华第一次把当上法官的消息告诉远在江西老家的母亲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母亲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

    “做一个有良心的法官。”母亲的这句话,成了邹碧华一生的追求,一辈子的坚守。

  在23日上午召开的报告会上,邹碧华的同事、律师等回忆了他在司法改革中敢于担当的使命感,敢于创新率先打造法院律师诉讼平台、信访监控管理等不凡业绩。

  报告会上,上海市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伟清讲述了与邹碧华同志曾经一起共事的经历,生动反映了邹碧华同志公正为民、敢于担当的好法官、好干部的光辉形象。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张枫曾在邹碧华同志麾下工作4年,他讲述了邹碧华同志投身法治的故事,在深情缅怀中重温法治梦想,传承精神力量。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吕红兵是邹碧华同志相识多年的律师界代表,他讲述了邹碧华同志努力构建法官与律师法律共同体的理念和做法,真切反映邹碧华同志善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人格魅力。

  邹碧华的妻子唐海琳则深情回忆了和他相识相知相守30年的经历,讲述了他热爱事业、热爱生活、关爱家人的感人故事,听众席上不少人唏嘘不已、落下泪水。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郝洪曾多次采访邹碧华同志,从邹碧华同志坚守法治信念、崇尚法律信仰、提升人民群众对全面依法治国信心的视角,解读了邹碧华同志的精神品质和时代意义。

  姚姝是江西省高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在法院战线工作了20年,虽然未曾与邹碧华见过面,但是对邹碧华的离去感到特别难过。“邹院长这么优秀,而且还年轻,就这么走了。”邹碧华那种对工作永远充满热情、积极向上的心态感染了姚姝。在姚姝看来,要当好一名法官,除了要精通法律知识,更需要有良知,坚持法治信念,做到公正办案,恪守公平正义。

  新建县法院石岗人民法庭庭长郭霞曾认真阅读过邹碧华主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和《法庭上的心理学》两本著作。“前一本书告诉我们要用科学缜密的审判思路去办案,后一本书则告诉我们,作为法官,要善解法律,更要善解人意。

  “法官要善解法律,更要善解人意”这句话让郭霞感触很深。因为来自基层法庭的她,处理的大多是邻里纠纷这类鸡毛蒜皮的小案子,有时光靠讲法还不够,还得跳出法律的框架,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内心想法,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把双方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地化解在开庭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