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先进事迹京外首场报告会在南昌举行
人民网南昌3月24日电 (记者 秦海峰)“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在讲述邹碧华先进事迹时,报告团成员、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郝洪如此评价道。3月23日,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南昌召开,这是邹碧华先进事迹北京之外的首场报告会。
江西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和政法系统各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党政干部、政法干警代表近700人聆听了报告,不少人唏嘘不已、落下泪水,现场不时响起热烈掌声。
邹碧华,江西奉新县人,1988年从北大经济法学系毕业,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步走到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领导岗位。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赶往司法改革试点单位徐汇区法院的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邹碧华有渊博的法学知识,更难得的是他朴实为民的情怀。”江西南昌新建县法院石岗人民法庭庭长郭霞表示。郭霞所在的审判庭去年审理了168个案件,全部是家长里短的基层案件。在处理基层案件的过程中,郭霞感觉到,除了法学知识外,还要跳出法律框架,学会理解和揣摩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把矛盾化解在案前。
“现在农村法治状况还不是很好,村民法治知识薄弱,调解矛盾除了讲法律,更重要的是讲情理。法律真正力量是一种温暖人心的力量,邹碧华的为民情怀永远值得我们学习。”郭霞说。
对此,江西高院助理审判员毛灵军也非常认同,他表示;“邹碧华说过‘法官要善解法律,更要善解人意’这句话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作为审判人员,首先要做一个有良心的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邹碧华是江西走出去的,传承了红色基因,我们要向他学习。”江西省高院宣传处处长姚晨奕说,红色基因不仅包括革命情怀,还包括开拓、创新、实干、勤奋努力等,这都是邹碧华所具备的。当前是社会矛盾高发期,法官面临巨大压力,但是邹碧华知难而上,没有退却,他是我国司法改革的开拓者、实践者。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楷模。
报告团成员观点摘录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郭伟清:“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每一个当事人都体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公仆情怀。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枫:每当我看到文化墙上那一张张退休法官微笑的照片,每当我看到一个个年轻干警自信满满地忙碌在各自的岗位上,我的眼前总会浮现出邹院长那挺拔的身影,耳边响起他的话语:“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吕红兵:与邹碧华相识十余年,我觉得无论是作为法官还是法院的管理者,他总能站在整体的高度,为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做着不懈的努力。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各种法治力量都是为公众输送公平正义的平等一环,唯有珍视这种相生相存的价值纽带,才能凝聚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最大共识,才能赢得人民群众对法治的真诚信仰。
邹碧华同志的妻子 唐海琳:他睡得晚,早晨起床就会晚一些,每天都是我先起来。我收拾好了,就在沙发上坐一会儿,等他一起出门。而他总会在出门前一刻,突然加快动作吃饭、穿鞋,结果临到出门总被他占先,变成他站在门口看着我匆忙换鞋。他总是开玩笑地说:“喏,是我在等你啊,不是你等我哦……”12月10日早上,他可能真的累了,我催了几遍,他才从床上爬起来。我早早地穿好了鞋,站在门口等他。碧华还打趣地跟我说:“总算是你等我了!”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记者 郝 洪: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