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4% 郑州人口密度全国第二

28.02.2014  17:00

制图/刘竞

    2月27日,省社科院发布的《河南社会发展蓝皮书(2014)》对河南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给予了特别关注。

        统计显示,2013年,河南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左右,而户籍人口的城镇化率只有26.6%左右,这意味着有将近1635万是农民身份的市民,处于半城市化状态。《蓝皮书》认为,新型城镇化以“”为核心,是一个涉及制度改革和机制完善的复杂系统工程。稳步提升城镇化质量,巩固现有城镇化成果,亟须推进各项配套体制改革。

        《蓝皮书》认为,河南省现有的城镇化配套体制正面临极大考验。以户籍制度改革为例,实现一个农民工的完全市民化,需要投入10万~20万元,以1600万流动人口计算,至少需要投入1.6万亿元。这与我省城市的承受力、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难以匹配,也直接导致了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无法达到预定目的。

        目前,河南省除郑州外,中小城市户籍人口都高于常住人口数量。截至2013年9月,郑州市区流动人口达340万,且每年以25%的速度递增,城市人口密度仅次于广州,居全国第二位。但由于大城市承受力有限,导致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工并没有享受到制度安排的实惠。中小城市实际放开了户口,但对农业人口的吸引力不强。

        截至2013年上半年,河南省土地流转约为2900万亩,占家庭承包土地经营土地面积的32%。按人均1.5亩计算,参与土地流转的人口约为1950万。《蓝皮书》认为,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受益难以得到保障,失地农民缺乏相对稳定的就业机会与完善的社会保障,这些都导致现有的土地改革无法完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蓝皮书》建议,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依靠经济协调持续发展打破城乡户籍二元体制。实现人口迁出地和迁入地联动,迁出地的土地在一定年限内保留其收益权和使用权,但纳入流转范围;城市土地发展指标转移给迁入地所在城市,并适当增加教育、医疗、廉租房等财政拨款。另外,对于户籍迁入申请,就业技能较强者优先于较弱者、紧缺人才优先于一般人才。

        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蓝皮书》提出,农村土地征收要改产值补偿为市场价值补偿,使农民不仅收益土地作为劳动生产资料价值的一面,同时也能分享到土地进入市场后增值部分的价值。同时,扭转城镇建设对新增土地出让金的依赖,扩大农村和中小城镇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进存量房的房产税、遗产税改革试点。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