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端 :土地缘何成贪官“发财梦”

08.06.2015  11:44

      纪委集中“拍苍蝇” 45天通报41案,与“土地”相关案例约占四成,还有多起案例涉及套取资金款项。“当前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问题,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5月26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黄树贤在反映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督办协调会上这样强调。(6月7日 新华网)
      从通报显示来看,4个省份共计41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典型案例,其中就有17起案例与“土地”有关,包括房屋改造、移民安置、建房审批及土地使用权等问题,约占案例总数的四成。而且,多名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在拆迁过程中违法牟利。贵州省纪委通报的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国家湿地公园项目征地拆迁腐败窝案,从拆迁组“一把手”到迁拆人员共涉案77人,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涉案金额竟达800余万元,不禁让人惊愕。
      事实上,国家惩治土地腐败不可谓不严,然而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就像野草一样“死灰复燃”,不断蔓延,屡禁不止。其实,“有油水的地方最滑”,官员们心知肚明,眼里只有土地这块“肥肉”,将公权力异化为私人权杖,颐指气使,收受“好处费”放行非法用地,内外勾结骗取征地补偿,利用信息不对称骗补偿,弄虚作假倒卖集体土地。由此,贪腐案演化为一窝一窝,一坨一坨的窝案,从上到下,内外勾结,合演着一出官商勾结的“双簧”。
      无独有偶,被称为“国土卫士”、“勤廉兼优干部”的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委原书记刘家坤带头破坏土地制度、权力寻租房地产市场,涉嫌受贿2900余万元财物,还“带动”分管副县长、县国土局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等一批干部“上行下效”贪腐被查处;曾被戏称“土地奶奶”的辽宁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刷新了辽宁官场贪腐犯罪的最高纪录,她的案子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她被民间称为辽宁“三最”女贪官。
      不禁纳闷,缘何土地成为埋葬贪官的“墓葬场”,究其原因,其一,“抱团”作案。贪官法律意识淡薄,贪财心切,有的贪腐案甚至是集体研究,明目张胆地从事犯罪活动,心存侥幸,以为“法不责众”,可以逃脱追责;其二,权力过于集中,存在监管盲区。“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缺少对“一把手”权力有效监督的外部环境,造成“一把手”权力滥用、失范、失衡,“一把手”大权于一身,作案时如鱼得水、有恃无恐;其三,在征地拆迁系列腐败案中,政府部门往往处于垄断地位,信息不公开,无法接受监督,拆迁单位与土地主管部门缺乏互动,对上报的土地信息没有认真核实,甚至没有相关复核程序,导致村干部和相关人员勾结贪污有机可乘。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笔者认为,土地成为贪官的“发财梦”缘于油水太多,要坚决把贪官的“发财梦”关进笼子。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每一个当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贪官把权力当作谋利的工具,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谋取利益,大肆受贿。在金钱的诱惑下,价值观发生扭曲,“廉关”失守,脚踩“红线”,在罪恶的泥沼里越陷越深,最终只会将自己送进监狱。
      要防止土地成为贪官垂涎的“唐僧肉”,一方面,“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很多腐败分子,自我毁灭的起点常常是思想作风上的小问题、小毛病。青丝要知廉洁早,莫待进牢愁白头。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按制度办事,依法履职,让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行使,不专权、不越权、不以权谋私,从制度上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扭转“前腐后继”的恶性循环。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农村土地征用拆迁环节资金监管体系和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农村征地补偿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征地管理和监督的责任主体、监督措施、责任追究等,为农村征地补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围绕土地开发领域、涉农领域等民生领域,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对反腐要保持高压态势,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对发现的利用土地大搞权力寻租的官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大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