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环保部发布《环境监察稽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提到,因执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当或错误的指示、批复,致使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由作出指示、批复的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