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工作总站部署开展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工作

24.10.2014  12:08

      按照《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江西省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全面考核我省生态公益林管护质量和补偿资金使用效能,省林业工作总站将从10月下旬开展全省生态公益林年度检查验收工作,并就检查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早部署早行动,重点检查验收公益林区域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和擅自改变林种等违法行为;二是各县(市、区)根据公益林管护检查验收结果,做好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的公示和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各设区市在督促各县(市、区)按时完成公益林年度管护情况县级自查的同时,于年底前完成市级检查验收,及时上报检查验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