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部署开展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20.05.2016  11:14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5月19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市药械监管人员、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负责人,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动员会。


      会议指出,要深刻吸取“山东非法经营疫苗事件”的教训。监管部门要在监督理念和方式上转变,不能总是带着以往的老观念监管、凭过去的经验办事。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不断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合法生产、守法经营。医疗机构要严格药品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采购过程的监管和审计,医务工作者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诱惑,真正成为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会议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一是要认真履职、敢于担当,依法全面整治辖区内的药械市场秩序,确保安全。二是要以药械安全问题为导向,铁心狠手,依法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三是要创新监管工作方法,主动作为,着力提升药械安全整治工作效果。

      会议要求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一是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开展好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上报企业自查自纠总结材料。二是必须严格按照GMP、GSP规定进行药品生产和经营,严禁非法生产、经营药品。三是要正确认识、并切实履行好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


      会议强调,要同心协力,加强配合,实现药械专项整治活动“五个一批”的总体目标,即依法监督抽样检验一批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力排查药械产品的质量安全隐患;依法查处一批药械违法违规案件,有效保障辖区内公众用药用械质量安全;选择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强力震慑辖区内药械领域的违法行为;移送法办一批涉嫌犯罪案件,始终保持对药械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规范一批“过票走票”挂靠经营等违法经营的企业,督促辖区内药械企业自觉增强质量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促进全市药品和医疗器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赣州市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