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积极部署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三)
11月19日,受鹰潭市委书记、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曹淑敏委托,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于秀明主持召开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对市、县两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动员。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蔡厚勇传达全国、全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讲话。市领导郭清、杨金红出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莉安讲话。
就该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于秀明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
于秀明要求,全市上下要始终与中央、省委精准对标,强化组织领导,把握总体目标,抓好关键环节,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完成改革试点工作。要科学设置机构,把机构设置与深化纪检机关“三转”结合起来,确保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要抓好人员转隶融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增强转隶人员的归属感。要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衔接。要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政策文件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操作规范。要加强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以过硬作风赢得党委信任和群众认可。
于秀明强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上下要领会改革意图,树立系统思维和整体意识,把省委部署安排与鹰潭实际紧密结合,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牵头推进、部门各负其责、合力协同攻坚的工作格局,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鹰潭提供坚强保证。(鹰潭市纪委)
上饶:召开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
11月17日下午,上饶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马承祖主持并讲话;市领导杨文英、黄玉剑、陈荣高、郑卫平、张保卫,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严宏、市委秘书长杨建林出席。
会议听取了上饶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研究了《上饶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审议稿)》,通报了上饶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流程。
马承祖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的现实需要,要把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和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马承祖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做好统筹谋划。市委抓好全市改革的总体推进协调工作,市纪委负责协助市委抓好各项任务的牵头抓总,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改革的指导、督促;县(市、区)党委要切实承担起本地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市改革工作小组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和服务作用,做好相互协作,不得推诿扯皮,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确定的时间表、任务图步步推进,狠抓工作落实。
马承祖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市工作小组要加强相互沟通,齐心协力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市纪委在牵头抓总的同时,要抓紧制定改革计划以及其他组织协调工作;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认真研究市监察委班子成员的提名工作,同时做好对县(市、区)监察委班子提名、考察工作;市委政法委要发挥政法协调职能,与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局共同做好涉改检察业务工作衔接;市人大机关要按照法律规定,起草好市监察委领导班子成员选举及任命办法;市委编办要负责起草好市监察委机关“三定”方案,及时提交市委编委会和市委常委会研究;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市直有关单位要协作做好市监察委的财政预算、办公场所、工资福利、执纪用车、后勤保障等工作。
马承祖强调,要高度重视思想工作,平稳推进改革。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前面,切实提高涉改部门和人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防止出现影响改革稳步推进的不稳定因素;要按照上级有关人员转隶的原则要求,开展好检察院涉改部门人员的转隶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宣传的组织协调,制定宣传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上饶市纪委)
抚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
11月15日上午,抚州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市行政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肖毅主持并讲话。他强调,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全市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抓住关键环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全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新有,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海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建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祖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广昌县委书记许爱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智勇等出席。
肖毅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这项工作。
肖毅强调,要认真吃透中央和省委的相关精神,精准对接中央和省委的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确保积极稳妥推进、高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在机构设置上要科学,摸清人员底数,科学设置机构,实现人、财、物的集约使用,实现案管、监督、调查、审理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在人员转隶上要稳妥,严格审核干部档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把转隶人员政治关、思想关、作风关、廉洁关,原则上整体划转;在工作融合上要有序,促进思想、能力、业务融合,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在制度建立上要规范,不断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保障监察委员会规范有序运转;在监督制约上要严密,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监察委自身作风过硬。
肖毅强调,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结合该市实际,市本级要在2018年1月中旬前完成,各县(区)在2018年1月底前完成。各地要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强领导、强化协作、倒排日期,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纪委牵头抓总,政法委统筹协调,检察院密切配合,后勤有力保障,各部门全力支持,努力向中央和省委交出一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满意答卷。要严格按照上级的口径,切实加强对改革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的舆论环境。
会上,刘海滨传达了全国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和全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并就贯彻落实提出了要求;宋智勇作了表态发言。(抚州市纪委)